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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加大对破坏军事设施等涉军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力度
2022-05-22

新京报快讯(记者 王俊)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和中央军委政法委员会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军地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协作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要求加大对破坏军事设施、侵占军用土地等涉军公益诉讼案件的办理力度,积极稳妥探索办理在国防动员、国防教育、国防资产、军事行动、军队形象声誉、军人地位和权益保护等方面的公益诉讼案件。

破坏国防设施、危害军事安全等问题时有发生 影响部队战斗力建设

据最高检和解放军军事检察院有关负责人介绍,当前,破坏国防设施、危害军事安全、侵占军用土地、侵犯军队军人权益等问题时有发生,影响和制约部队战斗力建设。

“这些问题多为军地互涉,权益受损方和损害结果在军队,部分问题责任主体在地方,需要军地检察机关发挥协作优势,联合执法办案,形成保护国防和军事利益的整体合力。”上述负责人称。

记者了解到,目前,法律明确规定的公益诉讼案件范围主要是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英雄烈士保护等5大领域。实践中,侵害国防和军事利益的行为大多属于“等”外领域,需要进一步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

因此,《意见》提出,加大对破坏军事设施、侵占军用土地等涉军公益诉讼案件的办理力度,积极稳妥探索办理在国防动员、国防教育、国防资产、军事行动、军队形象声誉、军人地位和权益保护等方面的公益诉讼案件,着力维护国防和军事利益。

危害国防和军事利益问题复杂多样 将就突出问题联合开展专项监督行动

“当前,危害国防和军事利益问题复杂多样,公益诉讼案件的军地互涉性强,行业领域特点明显。”上述负责人称。

《意见》强调,军地检察机关应当认真研究相关领域、重点环节具有普遍性、代表性的突出问题,联合开展专项监督行动,及时推荐推送指导性案例和典型案例,以个案办理推动行业系统整治,实现公益诉讼效益最大化。

此外,《意见》还明确协作的工作机制,包括联席会议机制,及时通报有关案件办理情况,研究会商重大案件、重大事件、重大舆情以及突发敏感性问题等。

在协作案件范围方面,《意见》明确军地检察机关在依法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英雄烈士保护等领域涉军公益诉讼案件中加强协作配合。

对于军地互涉公益诉讼案件的管辖问题,《意见》规定,当事人是地方单位或者人员的,由地方检察机关管辖;是军队单位或者人员的,由军事检察机关管辖。对于管辖不明确、事实不清楚的案件线索,要进行审查评估,必要时可以调查核实,属于本院管辖的,及时立案调查;属于对方检察院管辖的,及时将案件线索和相关材料向对方移送,接收方应当及时反馈线索处理或案件办理情况。

新京报记者 王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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