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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
2022-05-22

从新中国成立初期的百废待兴,到如今的高楼林立、绿道交织、村村规划整齐……新中国成立后,广东城乡建设进入新的发展阶段,城乡面貌发生巨变。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披露数据,2018年全省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38.46平方米,2012年以来共新增解决超过126.1万人住房困难问题。安居也要乐居,新中国成立以来,广东城市建设坚持尊重和顺应城市发展的规律,将城市现代化建设与传统岭南历史文化街区、建筑保护并重,现代城市、美丽农村的品质不断提升。

正如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相关负责人指出,住房保障和居住环境质量的双提升,源自“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聚焦主业,增强服务中心大局的意识能力,贯彻新发展理念,开创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从“忧居”到“优居”多管齐下保障居民住房

茂名高州南塘镇丰垌村村民杨进全仍清晰记得今年元旦搬进新房的情景:新房有客厅、厨房、卫生间、卧室,红砖砌成,粉刷后显得干净整洁。杨进全从此告别了刮风下雨担心房塌的日子。

2018年,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牵头下,高州市完成2627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获得国务院督察激励。

让贫困村民住上新房仅是广东保障居民住房的一瞥。

为让更多住房困难群众实现从“忧居”到“优居”,广东先后出台《广东省城镇住房保障办法》《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等多项政策措施,通过加强政策引导,公租房基本实现对城镇户籍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保尽保,并开展定向配租让12万人(户)青年教师、青年医生、环卫工人、公交司机等公共服务领域的特殊群体享受到公租房福利。

同时广州、深圳、珠海、佛山、茂名5市开展共有产权住房政策探索试点工作,广州、深圳、惠州等市不断降低准入门槛,为更多困难群众提供更好保障。2012年以来,全省建成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28.7万套,39万户住房困难群众住进了公租房,新增解决了超过126.1万人住房困难问题。

住房公积金则让更多职工圆了安居梦。1992年广州率先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此后的20多年来,较早开展提取自动转账,率先实施对受托银行考核和纳入商事登记“多证合一”,率先推出网上大厅和实现微信自助办理,首次启用人脸识别技术,并将企业、个人以及港澳台在广东就业人员等纳入缴存范围。2012年至2018年,全省新增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411.95万人,新增个人贷款发放4306.44亿元,支持了98.37万户职工家庭购房。

租购并举也解决了更多群众的燃眉之急。广州、深圳、佛山、肇庆4个住房租赁试点城市在培育和发展租赁市场方面取得较好成效。截至2018年底,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成立了41家国有住房租赁企业,合计筹集房源5.7万套,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均建立了政府住房租赁管理服务平台并正式上线运行,平台累计上线房源超40万套。

“通过不断完善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等住房制度,实现了房地产市场总体平稳健康发展,保障了居民住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相关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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